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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
更新时间:2025-12-19 14:19:20 字数:5269 作者:陆遥

说来也巧,遇见小宋之后没有一个月,我收到了一封结婚请柬。

我认识请柬上男人的名字,林英,是从前的一个同事。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知道我的地址的,请柬居然直接寄到了杂志社来。但他的婚礼时间不是什么黄金长假,举办地点又在异地,我实在是去不了。请柬上印着一个二维码,我扫了一下,也不确定是谁的号,我就一股脑把自己去不了的遗憾说了,还发了红包。

但没一会儿林英就把红包给我退了回来,说了一堆客套话,但其实我和他根本不熟。我只和他做过三个月的同事,印象里他是个少言寡语的男生,有段日子大家私底下说他有点娘娘腔,不过也就是一小会儿的事,后来听说他有女朋友,没事还总喜欢挂嘴边,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不再注意他了。

“新娘子是从前的那个么?”我问。

“这个啊……不是,不过,也算是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

林英说:“以前的那个女友,其实根本不存在。”

这下我是真的震惊了,在输入框里反复删除了好几次,都找不到合适的说辞。

“所以说,我很感谢你,”他察觉到了我的惊讶,连着发来好几条,“你早就发现了我的问题,却没和其他人提起,还很理解我,我真的很感激。”

“你说什么啊,我怎么不明白。”

“咦?不是你知道我喜欢毛绒玩具的么?”林英发来语音,感觉是真的出乎了他的预料。

我笑:“我是知道啊。大家都知道啊。”

“可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前因后果,我自认为藏得很好了。所以我女友拿来那本书给我看,上面的故事让我很惊奇,直到看到你的名字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。虽然我并不记得什么时候和你透露过,但你的理解和包容我却读出来了。”

“等等!”

我回想了一下有关于毛绒玩具的篇章,因为毛绒玩具是很多人都喜欢的东西,所以我的印象并没有那么深。隐约记起了是一个男孩因为幼年家庭暴力,而对毛绒玩具产生疯狂的依赖。

“所以,那是你的故事?不好意思啊,这本书里的故事与我无关,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你。”

“真的?那会是谁呢……”林英沉吟了一会儿,不过很快他就想通了,“算了,不管是谁,都无所谓了。我现在很幸福,已经懂得面对自己,也懂得如何和这个世界相处了。”

“你女朋友可以理解你?”

“是啊,说起来我们能相识还要感谢毛绒玩具呢。”

他振奋的声音感染了我,一直以来我遇到的与恋物有关的人,要么诡异,要么纠结,大多和分离有关,难得有一个最终走向幸福的,这让我也有了点满足感。

幸福从来不是平等获得的,有的人生来就离幸福很远,需要付出很多很多的时间与努力,走很远的弯路,才能一点点靠近。这个道理林英很小就懂。

林英的少年时代,每天都在夹缝中求生存。他的父母在他六岁时离异,因为父亲出轨,母亲没有经济能力,所以没有争他的抚养权,但和他保证等到他成年一定会将他接过去。只是父亲很快有了新的家庭,母亲也一去不复返,他像件没用的家具,被丢在了爷爷奶奶家。奶奶对他的极好的,可爷爷却蛮横不讲理,在家永远一副大爷做派,容不得半点反对意见。

每一天,林英最大的盼望就是早上起来去上学,只要离开家,他就安心,而大家兴高采烈的放学,对他来说就是煎熬。他面对爷爷,就像面对猫的老鼠,连背都挺不直,浑身打着哆嗦。因为爷爷的雷点太奇怪了,假如他心情不好,那么一切都会变成打骂的理由。考试考不好会挨打,吃饭掉了饭粒会挨打,同学打来电话也会挨打……比起自己身上的痛,林英更受不了的是因为他牵连奶奶,每次奶奶护着他,都会连带着被咒骂。

他不懂,奶奶这样温善的人,怎么会嫁给这个的一个人。那个时候,他对“家庭”两个字失望至极。林英从很小就习惯了失眠,夜太难熬了,他越是恨不得一觉到天亮,越是睡不着。一个个盼着天亮的夜里,他想着爸妈,想着未来,觉得人生毫无光明可言。十岁出头的他,已经想到了死。

一次因为不小心洒了点水,被爷爷咒骂没出息吃白食,狠狠掐了好几把的晚上,好不容易奶奶才劝开他们,塞了他钱,让他出去买根冰棒吃,林英晃晃悠悠走出家门,真的不想再回去了。就在这时,他看到了一只流浪狗。

那应该还是只幼犬,长得很丑,花色很杂,毛都黏在了一起,它孤零零窝在墙角的阴影里,路人走过看都不看。林英走去前面的小卖部,拿钱买了根火腿肠,又走回到小狗面前,把火腿肠掰成一块一块放在了它面前。它非常戒备,嗅了好几个来回,每次林英觉得它要吃了,它却只是舔一下就吓吓唧唧地又缩了回去。

林英逗弄了它很久,光是等待它把火腿肠吃下去就花了很长时间,他觉得自己和这只狗很像,即使是送上门的善意,也不敢相信了。

林英把这只狗抱回了家,好在他回去时爷爷已经睡下了,但奶奶很担心,怕明早爷爷会容不下这只狗,却还是给狗洗了澡,留下了。让林英没想到的是爷爷居然同意了留下这只狗,自从这只狗来到家里,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,林英忽然觉得生活有盼头了。其实爷爷的打骂根本没有减少,但每次只要他抱起小狗,抚摸着它的毛,心里的恐惧与怨恨都会变得很淡很淡。

回首走过的少年路,林英知道如果他没有收养那只狗,或许他根本无法从那漫长的黑暗的日子里走出来。可假如那只小狗最后没有死掉,他恐怕也永远无法成长出反抗的羽翼。

在林英十四岁那年,已经年迈的爷爷仍是对他大呼小叫,可他对于家庭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,他太害怕爷爷了,已经到一个瞪眼他就头皮发麻的程度。所以爷爷抬手拍他的后脑勺,他只知道抱着头捱着,脑袋一片空白。然而那只狗却突然扑向了爷爷,用力撕咬他的裤腿,想要将他拉开,林英刚刚意识到它在试图保护他,就眼看着爷爷一脚把狗甩飞了出去。

它撞到了门,只是促促地叫了一声,就再也没动静了。它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死了,连林英的爷爷都没有想到,但短暂错愕后,他就骂了一句短命鬼。

林英抱着狗的尸体,回过头,第一次任由自己对爷爷投去了恶狠狠的眼光。虽然是充满血丝,含着眼泪的。

那之后林英像变了一个人,他再也不是弱小的男孩了,他忽然蜕变成了一个内心有些冷酷的男人。他不再有任何迟疑,他只有一个目的,离开这个家。所以他发疯一样地学习,对爷爷的打骂放任不理,他不反抗,也不再害怕了。

终于,十八岁的林英,得以离开那个家。要学费的时候爸爸跟他讨价还价,妈妈对之前成年人一起生活的许诺选择性遗忘,只有奶奶,送他到了车站,不住不住地说着这些年苦了你了。可这个时候的林英,内心已是一片荒漠,已经挤不出一滴泪来了。

转眼多年,林英再也没回那个家。纵使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再难,刚刚毕业工资青黄不接的时候被房东赶出门,就拖着行李在街边坐一夜,他也没想过要回家。偶尔的时候林英会去喂喂街边的流浪猫狗,但他再也没有带任何一只回去,他已经不敢去负担一个随时可能消逝的生命了。

好在林英大学的城市当时房价还不算太贵,加上他也算个有技术的人,时常能接点私活,很快存下了首付款。虽然周围人都不支持他那么快买房子,因为虽然首付够了,但他的存款不剩什么了,以后房奴的日子很难过。但林英还是坚持买了间小房子,他需要一个家,一个能踏实待着,真正属于他的家。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此生不可能结婚生子了,他害怕,所以至少他要有一个房子。

房子买下了,装修上就从简了,家具都按照一个人买的,感觉已经足够用,却还是显得空空荡荡。没事的时候林英就喜欢去逛装饰品,可适合男生的装饰品总是少的,手办模型他又没兴趣,然而一家转卖毛绒玩具的小店却忽然绊住了他的脚步。

其实以前也经常见到毛绒玩具的,只是他总是不留意,潜意识里觉得那都是小女生喜欢的玩意。但那一次,码得高高的,像座玩具塔一样的货架顶层趴着一只黑白相间的狗。身为一只卖身的玩具狗,它可实在是丑陋,毛毫无规则的炸着,把豆大的眼睛都遮了起来,如果不是耳朵和形态,几乎认不出是狗,简直让人怀疑设计师的意图。可就是这样一只丑狗,却引得林英站在橱窗外无知无觉地掉了眼泪。

成年之后,他觉得自己活成了一块石头,而如今石头被点化,重又有了人性。林英走进店里,将那只玩具买下了。在那之后,他的心魂就被毛绒玩具勾住了,虽然想省钱,可只要见到就无法控制,不止是店里卖的,连街边的娃娃机他都夹了个遍,家里很快就堆满了玩具,再也不荒凉了,反倒热闹得很。

但一个大男人总是出入毛绒玩具店,隔三差五就买个娃娃,实在是惹人注意。有一次大家聚餐,吃饭的地方在商场里,隔壁就是游戏厅,结果林英居然真的全程都没入席,等到大家吃完了,他已经抓了一袋子的大大小小的毛绒玩具。

从那起大家开始觉得林英怪怪的,但普通人的想象力毕竟有限,看到毛绒玩具就会往女生上联想,然后开些有关性别的恶劣玩笑。林英也不傻,就算没亲耳听到过,但小时候的生活环境导致他对气氛的变化十分敏感,他虽无心和谁特意搞好关系,却也不想和人闹僵。所以当前台年轻女同事对着他的一件普通快递开玩笑,问是不是又是买的新玩具。他觉得厌烦,随口就编了个谎话:“我是给女朋友买的。”

很快,林英有女朋友这件事就传遍了公司,这确实是个好借口,顿时就压住了大家对他的恶意猜测。可麻烦事却接连而来,为了应付女同事的八卦,于是要编造出详细一点的外形;为了推脱掉带女友聚餐这种事,所以要编造出一个很忙的工作;为了能让人信服,必须用很多很多的谎去勾勒出一个完全不存在的人。

林英磕磕绊绊地做到了,他日复一日撒着谎,给自己安了一个个子中等,短发,单眼皮,小鼻子小嘴,独立自主却无敌喜欢毛绒玩具的女朋友。大概是他说得太真了,连自己都被说服了,他每次说起这个幻想女友,心里都满满的,就好像他的生活里真的存在这个人一样。

而他终于放开了去买毛绒玩具,他也不是一概都喜欢的,没有毛,只是布料表面的,即使在可爱,他也不要。他偏爱的是动物造型,长毛的,即使斜眼歪嘴也没关系。于是林英的家里趴着各种动物,一人高的狗和熊,各种大小的熊猫和兔子,还有各种奇怪的,比如老鼠、猩猩、鸭子等等。每天晚上回到家,一打开门就能看到它们,林英觉得非常满足。虽然有些时候他会忽然有些恍惚,想要敲一敲门再进屋,如果这个家里要是真有一个能理解他的人就更好了。但他不过只是随便想一想,没有真的抱指望。

对林英而言,毛绒玩具就足够了,一样柔软,温暖,有各自的表情,全心全意又不会死去。林英觉得,没有比这更好的陪伴了。

周五发了工资,周六林英就直奔了平时常去的一家商城,里面卖毛绒玩具的店很多,其中几家还留了他的联系方式,有新款就会给他打电话。女友这个借口真是太好用了,大家非但毫不怀疑,还都夸他对女友好。林英在店里转了一圈,没发现特别有缘分的,刚要离开,余光敏锐地捕捉到了一撮毛。他立刻歪过头,发现在货架的角落里有一只说不出是什么的小玩意,如果非要说……大概是只鸡,但没有脚,只是圆滚滚的一个球,头顶有根呆毛。

林英马上伸手去拿,结果有另一只手几乎与他同时伸向了那只娃娃,两个人的手短暂交叠在了一起,又都立马弹开了。

身旁突然出现了一个姑娘,林英刚刚只顾着看玩具,根本没注意她什么时候来的。姑娘指了指那只鸡,问他:“你要吗?”

林英立刻说:“要啊。”

“可我也想要啊。”她撅了撅嘴,转身问店员,“这个还有么?”

店员只看了一眼,根本都没查询,就摇了头:“很早以前剩下的了,不会再进货了。”

这下真是两厢为难,两个人大眼瞪小眼,谁都没先妥协。林英心里明白,从任何一个角度上来说,他都应该把玩具让给面前的姑娘,可他真的做不到。把这个让出去,对林英来说简直等同于把幸福拱手让出去。

“算了,让你。”似乎是看出了他的坚决,最后还是姑娘做出了让步。不过走的时候,姑娘回头若有所思地看了他好几眼。

在松一口气的同时,林英又觉得很是过意不去。他慌忙交了钱,然后追了出去,万幸姑娘趴在天井栏杆旁玩手机,没走远。他扭捏地走了过去,半天才说清楚自己的意思,他愿意拿着自己手里这个出去找一找,看看能不能找到一样的。姑娘也很大方,就真的给他留了个微信号。

之后林英上班下班都装着那只鸡,频繁出入玩偶店和批发商处,转了足有一个月,皇天不负有心人,终于被他找到了。象是心上一块石头被搬开,林英长舒一口气,当即通知了那个姑娘。

就这样两个人见了第二面,姑娘坚持要请林英吃饭,他也没拒绝。饭桌上话题都是自然而然的,姑娘问他怎么找到的,他就如实说了,结果姑娘惊奇万分,瞪着眼睛叫:“你是行家啊。”

林英再想解释是给女朋友买习惯了,已经来不及。姑娘迅速从手机中翻出照片,递到他眼前,林英看到照片一张张全都是毛绒玩具,杂乱地堆在床上,窗台上,每张桌子上,就象是他家的翻版。他不敢置信地抬起头,重新审视面前的姑娘。

个子中等,短发,单眼皮,小鼻子小嘴……她整个人的状态,她说话的神情,简直和林英的幻想一模一样。林英彻底呆住了,一时间不确定眼下是不是一场梦。

他也将自己的手机交出去,里面有类似的照片,在划到某一张时,姑娘停住了,指着其中一个毛绒玩具尖叫:“你居然买了它!”

林英看到她指尖下面的,正是最开始的那一只黑白相间的丑狗。

“我之前也看到它了,但那天我身边有其他人在,我就想着明天再去买,结果我第二天再去的时候就告诉我被人买走了。我心说,那么丑都有人买啊。”姑娘微微垂下眼帘,“可它长得真的很像最寻常的土狗,像我小时候养过的那只。”

“是我小时候养过的那只。”

许久,林英才从梦中醒来,他知道自己遇见了什么,是他从未奢望过,曾经惧怕的,最不擅长的,缘分。

可假如这缘分是那只狗带来他的,那么他愿意试一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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