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
更新时间:2026-01-17 09:39:47 字数:8736 作者:青梧

林语堂在《生活的艺术》中说:“尘世是唯一的天堂。我们都相信人总是要死的,我认为这种感觉是好的。它使我们清醒,使我们悲哀,也使某些人感到一种诗意。”现实生活本身具有短暂性,因此使人懂得珍惜,与其求取不可能的东西,莫如珍视自己拥有的一切。尘世之中,既有酒酿也有黄莲,在两极之间,就是生活。

生活,就是酒酿与黄莲

林语堂有一本自传体小说《赖柏英》,是以自己的初恋女友为原型创作的,那是一个名叫赖柏英的女孩,林语堂给她起了个昵称——橄榄。对林语堂而言,初恋女友不只是少年懵懂的情事,还是他一生关于家乡的记忆。与初恋有关的一切,某种意义上也融进了他对故土的思恋。他后来在美国回忆起故家时说:

在我一生,直迄今日,我从前所常见的青山和儿时常在那里检拾石子的河边,种种意象仍然依附在我的脑中,我的家是在崇山峻岭之中,四周都是高山。我在纽约的高楼大厦之间,听着车马喧嚣,恍然若有所失。我经常思念起自己儿时常去的河道,听河水流荡的声音,仰望高山,看山顶云彩的变幻。

就是在福建山水环绕的坂仔村,懵懂的少年遇到了青涩的少女。中国旧式的乡村是以宗法和亲缘维系的,再远的人都能扯上亲缘关系,算起来林语堂是赖柏英的“五舅”,不过两个人都还年少,很快就忘记了这层“辈分”,萌生了朦胧的爱恋。坂仔村位于花山溪畔,村落星罗棋布,蛾眉山、石齿山、十尖山、南寮山环绕四周,草木苍翠,清澈见底的溪水流淌其间。林语堂与橄榄经常在林间采集野花,在溪水里抓鱼,还曾爬遍村落周围的小山。他晚年时曾回忆说:

我以前曾爱我们坂仔村里的赖柏英。小时候,我们一齐捉鲦鱼,捉螯虾,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,然后轻轻地走开,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。

田园牧歌,却不能厮守而终老。

1911年,十七岁的林语堂赴上海圣约翰大学念书,不得不与橄榄告别。乡村少女哪里知道山外的世界是怎样的?她只是隐隐觉得,这一切似乎就要结束了。小说《赖柏英》中有一段谭新洛和赖柏英告别的场景,很可能是写实:

柏英:世界上还有比我们这儿更美的山谷吗?你已拥有了这些山,也可以得到我。为什么你一定要出国呢?

新洛:……

柏英:就算你住在漳州,我们也有香蕉、甘蔗、桃子和橘子,还有各种鱼类和青菜。外国港口有的东西,我们哪一样没有呢?

新洛无言以对,其实也是林语堂无言以对。他无法对这天真的少女诉说自己的梦,多年以后他发现自己绕了一大圈,仍旧是回到了原点。终其一生,他都梦着家乡、梦着初恋。

张小娴说:“我从来不相信‘天涯若比邻’,我只见过比邻若天涯的男女。”隔了天涯,这一对少年男女的恋情也就结束了。到了上海,林语堂很快就融入了这个亚洲最著名的国际性都市。他在圣约翰大学读书时非常用功,品学兼优,大学二年级时曾四次登上学校的领奖台领取不同的奖章,他热爱体育运动,踢足球、打网球,对棒球尤为喜爱,甚至跟一位来自夏威夷的同学学会了打上弯球和下坠球。

他的第二场恋爱,就和这所教会学校有关系。林语堂在《八十自述》中说:“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时,总在我好友的家中逗留,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。”这里所说的好友,指的是陈希佐、陈希庆两兄弟,他们是林语堂的大学同窗,他们的妹妹则是指陈锦端。陈锦端在上海的圣玛丽女子学校念书,该校就在圣约翰大学的隔壁,林语堂四次登上领奖台的传奇,曾经传遍了两所学校的校园,她也有所耳闻,并且心生爱慕。

当林语堂第一次见到陈锦端,惊为天人。他理想中的伴侣是《浮生六记》中的芸娘,而陈锦端知书达理,而且善画,有艺术天分,无疑就是芸娘的化身。她的容貌,她的温柔和憨态,都令他倾倒。陈锦端对他亦是一见倾心,她爱他的谈吐幽默,也爱他的博学多才。因此,二人很快就陷入了热恋中。林语堂每次放假,都借故从漳州老家来厦门,名义上是看望同窗好友,实际上是与陈家的大小姐约会。可以说,这简直就是完美的一见钟情的范本。

人生最是有情痴,却大多是有缺憾的。

那还是一个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的时代,林语堂与陈锦端的恋情遭到了“未来老丈人”陈天恩的反对。此公早就看好一个富家子,作为自己的良婿。再说了,陈家是厦门名医,同时经营电力厂、汽车公司,涉足多个行业,而林语堂只是穷牧师的儿子,这门婚事明显“门不当,户不对”。受了挫伤的林语堂回到家中,闷闷不乐,半夜里失声痛哭,吓得母亲提着灯到他房间询问,他吐露了真情。大姐知道后,责备他说:

你怎么这么笨,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,你打算怎么养她!陈天恩是厦门巨富,你难道想吃天鹅肉!?

陈天恩虽然反对林语堂与女儿相恋,但却愿意为他与别人搭桥牵线。他说:“隔壁廖家的二小姐贤惠、漂亮,我愿意替你做媒,保准能成。”隔壁廖家亦是厦门巨富,经营实业和房地产,还是当地知名的银行家。廖家二小姐翠凤与林语堂的大姐林瑞珠曾是同学,为林家所熟知。林家不指望娶上陈家的大小姐,却对娶廖家二小姐十分赞成,林语堂的大姐曾说:

翠凤虽然出身于一个大家庭,但一点儿娇纵之气都没有,是个朴实、端庄的好姑娘。再说,翠凤长得也很有福相,高高的鼻梁,圆润的脸庞,人中很长,肯定会成为极其贤惠的妻子。

巧合的是,廖家二小姐翠凤后来也曾在圣玛丽女子学校读书,而林语堂与廖家的公子也早有交情,并曾受邀到廖家做过客。

他曾在一篇回忆文章里说:

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。在吃饭之时,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。后来我妻子告诉我,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。另外我知道的,我路途中穿的那脏衬衣是拿到她家去洗的,却从来没人把我向她介绍过。

冥冥之中,似有天定。这位没被介绍的、给林语堂洗过衬衣的姑娘,就是廖家的二小姐翠凤。

他生莫作有情痴,人间无地著相思

林家的长辈十分看好这门婚事,就叫林语堂去提亲。他心里明明爱的是陈家的姑娘,人家却把他指给了廖家的姑娘,他也只能认了,与之订了婚。豆瓣上有一篇文章谈及林语堂的选择,留言的人分为两派,一派认为林语堂是个“虚伪的懦夫”,另一派认为林语堂只是做了“理智的选择”,也许倒是林语堂自己说得更透彻——大概聪明又理性的人都是懦夫。

然而,所谓懦夫,未必是忘情。林语堂曾说:

吾所谓钟情者,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。由爱而慕,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;慕而不达,则衷心藏焉,若远若近,若存若亡,而仍不失其为真情。此所谓爱情。

林语堂略懂画,画画时总是画同一个画面,画中的女子梳着长发,以宽长的发卡绾住。女儿们曾不解地问他:“爸爸,为什么你画的女子发型都一样?”他并不掩饰内心的这段感情,轻轻地说:“锦端的头发是这样梳的!”

陈锦端得知林语堂与廖翠凤订婚后,并未按照父命嫁给富家子,而是赴美留学,学成归来后曾在教会大学教书。当时她居住在上海,距离林家不远,廖翠凤曾邀请她来家中,每次林语堂都十分紧张。这种孩子式的手足无措,连年幼的女儿们都觉得稀奇,廖翠凤便告诉孩子们:“爸爸曾经喜欢过锦端阿姨。”

对此,林语堂的次女林太乙也曾撰文说:

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。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,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里玩。她要来,好像是一件大事,我虽然只有四五岁,也有这个印象。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,而母亲充满自信,所以会不厌其详地、得意地告诉我们,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,但是嫁给他的,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,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“没有钱没要紧”的廖翠凤。

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,父亲则不自在地微笑,脸色有点涨红。我在上海长大时,这一幕演过许多次。我不免想到,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,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,锦端永远占一个地位。

晚年的林语堂身体多病,经常坐在轮椅上,依靠他人的协助才能活动。寓居香港时,有一天好友陈希庆的太太,也就是陈锦端的嫂子来访,谈及陈锦端时说她依旧住在厦门。林语堂的眸子顿时亮了起来,他像个孩子似的大声地说:“你告诉她,我要去看她!”老妻廖翠凤虽知锦端是他内心深处的挚爱,但也不得不说:“堂!不要发疯,你不会走路,怎么还想去厦门?”他恍然明白过来,这不是他从漳州去厦门的船上,不是去看望锦端的梦里,他长长地叹息一声。

遇到对的人,才开始期待余生

托尔斯泰在《安娜·卡列尼娜》中塑造了两个类型的人物,一个是安娜式的,一个是列文式的。安娜为了爱,可以不计一切、飞蛾扑火,在所不惜。而列文无法想象不结婚能同一个女人产生爱情。无疑,林语堂更接近列文。中国绝少《卡门》中唐·豪塞那样的人物,当然也少见卡门式的女子,在理智的人眼里,那几乎等同于疯狂。林语堂不是豪塞,陈锦端不是卡门,他们各自走上了命运的路。

伍迪·艾伦说:“欣赏和喜欢你拥有的东西,而不是你没有的东西,你才能快乐。”既然所爱不可求,那就接受一个爱自己的人吧。林语堂选择了她——廖翠凤。二人订婚时,爱女心切的廖母有着和陈天恩一样的想法,她说:“和乐(林语堂本名)是穷牧师的儿子,家里没有钱,你真要嫁给他吗?”廖翠凤十分肯定地说:“穷有什么关系?”这句话真的打动了他,一个豪门千金愿意为了爱以身相许,他还能不全力以赴吗?

1919年,取得哈佛留学资格的林语堂赴美读书,带着新婚妻子廖翠凤一同前往。令他没想到的是,廖翠凤在邮轮上盲肠炎发作,疼痛令她脸色苍白,汗出如浆,偏偏船上又没有医生,这可急坏了林语堂。他每天怀着极为痛苦的心情在船舱里陪伴太太,一步也不肯离开。同船的人见他们整天腻在船舱里,都称赞他是一个好伴侣,却不知他内心像被烈火煎着一般。好不容易船到了夏威夷,林语堂赶紧带着妻子下船去做手术,廖翠凤却制止了他。原来林语堂赴美留学的经费是美国退回的“庚子赔款”折算的奖学金,普通留学生一个月是80美元,因林语堂在清华大学做助教,所以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留学生,他只得了一个“半额奖学金”40美元。如果做手术把钱花光了,只怕接下来的日子很难过。恰好此时廖翠凤疼痛减轻,他们这才继续旅程。

林语堂夫妇到美国后,住在波士顿赭山街五十一号,与哈佛大学著名的卫德诺图书馆相邻。房东太太告诉他:“卫德诺图书馆的书,若是一本书顶一本书那么排起来,可以排好几英里长。”和所有作家一样,林语堂嗜书如命,到了哈佛大学简直就是到了天堂,他曾说:“对我而言,卫德诺图书馆就是哈佛,而哈佛也就是卫德诺图书馆。”只要不上课,他就泡在图书馆里。卫德诺图书馆的藏书是开架阅览,当天读不完的书,可以带回寓所继续看,次日归还即可。林语堂经常把书带到公寓,和廖翠凤一起阅读,他们既为书中的幽默开怀大笑,又为书中的悲剧流泪,读书成为他们留学生涯中最重要的乐趣。为着读书,他很少去看电影,甚至连喜欢的足球赛也放弃了。美国喜剧片《当哈利遇到莎莉》中有一段经典对白特别令人动心:“当你知道了自己想和谁一起度过余生,你会期待余生开始得越早越好。”他们,似乎在用自己的方式诠释所谓的“余生”。

年轻过,落魄过,我对生活一往情深

林语堂在哈佛读书一年,各科成绩都是A,但是留美学生监督施秉元却取消了他的助学金,这令他的生活极为窘迫。他曾两次发电报向胡适求助,胡适曾和他约定,学成后要他到北大来执教,因此每次收到电报,都汇给他一千美金,累计汇款两千,解了他的生活问题。回国后他拜访北大校长蒋梦麟,感谢北大在他留学时提供的经济援助,蒋梦麟颇感意外,这才知道那笔钱是胡适私人掏的腰包,这令他感动极了。

在美国的另一件事是廖翠凤的急性盲肠炎又发作了,林语堂赶紧将妻子送到一所天主教医院。他认为割盲肠是个简单的小手术,所以妻子进了手术室,他就坐在外面看一册《盎格鲁撒克逊文字的文法》,时间过了很久,他才意识到手术时间未免过长。事后他调侃:“他一定是把我太太的内脏仔细搜索了三个钟头,一定以为这是观察中国妇女脏器的好机会。”手术并不完美,发生了感染,不得不二次开刀,一下子把钱花光了。以至于有一周,他不得不用一罐老人牌麦片维持生活,后来妻兄汇来一千美金,这才又解了他的燃眉之急。二次手术后,波士顿下了一场大雪,林语堂借了一辆马拉雪橇,将妻子接回了寓所。为着她的康复,他快乐极了,着实庆祝了一番。

林语堂在哈佛大学念了一年,便申请去德国的耶拿大学读莎士比亚戏剧课程。到欧洲后他也开心极了,不但去观览了大文豪歌德的故居,还与廖翠凤到布鲁塞尔、布拉格,以及法国罗亚尔河流域旅行。那些旧式的古城堡、狭窄的街道、风格浑厚的大教堂都令他产生思古之幽情。他怀想着歌德怎样写诗、席勒怎样使用老式淋浴设备,一切的一切都像诗一般,充满了罗曼蒂克。他说:“我对一切古老的东西,古老的风俗、衣着、语言,都极其爱好,极其着迷。”

在德国期间,林语堂的房东是一个美艳的寡妇。她曾把自己写的诗拿给林语堂看,还将自己的情史讲给林语堂听,并存心勾引他,林语堂都置若罔闻。有一次,林语堂从她门前经过,她似乎要昏厥过去了,要求林语堂把她扶回床上。林语堂立刻大声喊“翠凤”,叫妻子来帮忙。房东太太一听,立刻苏醒过来了。

林语堂在耶拿大学获得硕士学位之后,又到莱比锡大学攻读比较语言学。这时德国发生了经济危机,马克贬值,他们打工积攒的钱也不够用了,廖翠凤不得不把母亲给自己的嫁妆,包括一些首饰变卖了换钱,购买生活用品。外国人不懂玉器,不肯付以高价,她的首饰都贱卖了,这令她非常难过。林语堂总是安慰她说:“凤,以后我挣了钱再买给你。”廖翠凤其实并不计较这些,她心疼的是那些首饰是母亲给她的念想。

林语堂在莱比锡大学求学时,廖翠凤正好怀孕了。他不愿意自己的孩子成为德国人,因此提前买好了船票,只等博士论文一通过,立刻动身回国。他平时读书肯用功,又抱着六十分及格的态度,向来不把考试当一回事,倒是廖翠凤十分紧张,怕考试不能通过,他拿不到学位。博士论文答辩的当日,林语堂从一个教授的办公室到另一个教授的办公室,分别应答。怀有身孕的廖翠凤站在门外等候,简直是望眼欲穿。将近十二点,林语堂才晃悠悠地出来,廖着急地问道:“考过了吗?”林语堂嘻嘻一笑说:“合格了。”廖翠凤喜上眉梢,在大街上就激动地给了他一个吻。至此,林语堂获得了语言学博士学位,他的留学生涯也结束了。

回国后,林语堂曾在多所大学任教,但真正让他驰名中外的还是他的文学创作。1936年,林语堂用英文创作了《吾国与吾民》,该书在美国的约翰·黛公司出版后立刻登上了畅销榜,在美国出版界引起了巨大的轰动。《生活的艺术》出版后,曾连续52个星期雄踞畅销榜首,成为全美畅销书的冠军,在美国印行超过40版,并被翻译为法、德、意、荷兰、丹麦、瑞典、西班牙、葡萄牙等十余国的文字,从而使其成为享有世界声誉的作家。一位美国的书评家曾说:“读完这本书之后,令我想跑到唐人街,每遇见一个中国人便向他深鞠躬。”作品为林语堂赢得了巨大的声誉,但也惹来不少麻烦。

巴西有位富婆是林语堂的粉丝,她将一匹名贵的马取名为“林语堂”,还将此马相赠。后来这匹马参加比赛,报纸纷纷用大号字体的标题刊载文章“林语堂参加竞赛”;赛后这匹马未获得名次,报纸又刊文“林语堂未能夺冠”,读者们都记住了那匹名落孙山的马,冠军反而无人关注。有人将此事告诉林语堂,一向推崇幽默的他也啼笑皆非,连说“不幽默”。

还有一次,林语堂带着家人在河面上划船,一个女粉丝看见了他,立刻全裸,并跳进河里游了过去,大有与偶像“坦诚相见”的意思,吓得林语堂加紧划桨,落荒而逃。

比之以上粉丝们的奇葩行为,林语堂在夏威夷遇到的中国粉丝的热情程度一点儿也不逊色。1936年8月,林语堂携家人赴美,船中途在夏威夷停靠一天。他准备与家人好好去岛上游览一下,一下船却发现一大群人举着长条横幅,上面用中文写着“欢迎林语堂”。他还未站稳脚跟,就被一大群记者包围了,镁光灯闪成了一片,直晃得人睁不开眼睛。热情的粉丝们人人手捧花环,冲上来就往他们的脖子上套,林语堂夫妇的脖子上各自戴了七八个花环,三个女儿也差不多是同等待遇。

林语堂尚在晕头转向,又被人群簇拥着去吃夏威夷特色的大餐,餐后还观看了当地的草裙舞和海底世界。直到告别时,他才有机会向其中一个首领模样的人询问身份。那个人一阵错愕,随即大笑,他告诉林语堂,他们是南洋华侨,因为崇拜他,听说他到夏威夷落脚,因此举行了这场欢迎会。林语堂赶紧致谢,随后回到船上,发现热心的同胞们还送了一件礼物,那是一只已经烹调熟了的足足超过一尺大的大号螃蟹。

廖翠凤和女儿们吃不惯生鱼片,虽然参加了欢迎会却空着肚子,看到这只螃蟹乐开了花,叫林语堂赶紧打开。林语堂手持一柄小锤子,敲打了半天,愣是对这只螃蟹没辙。还是夫人干脆,拎起来用船舱的衣柜门夹住,用力一挤,螃蟹壳果然碎了,但衣柜的门轴也掉了下来。一家人哈哈大笑,大快朵颐,不亦悦乎。

还将旧时意,怜取眼前人

林语堂创作时,家人都竭力为他保留一方宁静的“世界”。廖翠凤有重要的事和他商量时,才会走进书房。林语堂写作时有一个习惯,一定要拉上窗帘,躺在床上打腹稿。这时候他嘴里还叼着烟斗,火星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。他创作长篇小说《京华烟云》时,林太乙十分关注父亲的写作进展,每天一放学连外套都来不及脱,便冲进父亲的书房看稿子。有一次,她发现父亲满脸泪水,就问道:“爸爸,你怎么啦?”林语堂说:“我写了一段非常伤心的故事。”那天,小说中的人物红玉被他“写死”了。

作家以及艺术家赋予作品的,不只是技巧和思想,还有“热情”。这里所说的“热情”涵盖着创作者的所有情感,意即投入了他自己。作品中有创作者的喜悦、愤怒、哀愁、苦涩。某种意义上,作品也是创作者的一部分,是他们从生命里抽出来的丝,是研磨了情感和意志的产物。托尔斯泰在《苦难的历程》中说:“在血水里泡三遍,盐水里煮三遍,碱水里浸三遍,人就彻底干净了”,某种意义上这也适合作家的创作,心灵有过这样的磨砺,作品才能登峰造极,因为作品是心灵的结晶。

林语堂嗜烟斗,找不到烟斗会六神无主,简直什么也干不了,直在屋子里兜圈子,嘴里念叨着“我的烟斗!我的烟斗在哪里?烟斗,烟斗。”当自己或家人找到了烟斗,他的脸上立刻涌出孩童般的笑容。有时候,他也故意捣乱,自己把烟斗藏起来,大声叫着:“凤,我的烟斗不见了!”廖翠凤赶紧放下手中的事务,安慰他说:“堂啊,慢慢找,别着急。”然后帮他到处找烟斗。他却不慌不忙地拿出烟斗,叼在嘴里抽一口,看妻子忙乱时的好玩样子。

林语堂创作时,嘴边永远离不开烟斗。女儿每次打开他书房的门,都发现屋子里烟雾缭绕,烟灰缸里倒满了烟灰,书桌下面也飘散着烟火,扔满了使用过的火柴棒。通常这个时候,也是他当天写稿最为顺利的时候。

明人张岱说:“人无癖不可与之交,以其无深情也。”爱物入癖,凡人未必能做到这一点,因为凡“养癖”,一则要有闲,二则要有钱。但若说癖是一点儿爱好,也未尝不可。有人喜欢养花种草,有人喜欢遛狗养猫,有人喜欢集邮,有人喜欢写字,有人喜欢买书,有人喜欢收集布娃娃,有人看到彩色铅笔就买一大把……都可以看作一种癖。有癖好的人令人亲近,也令人喜欢,因为对生活充满滋味和情趣。烟斗之于林语堂,是一件妙物,是一个象征,是癖好的标志。林语堂喜欢用烟斗温热的圆头擦自己的鼻子,还把烟斗当“指挥棒”,指挥众人干活,甚至把烟斗当锤子用,敲打椅子上冒出来的钉头。有一次烟油溅出来,触到了他的嘴角,他立刻跑到街角哇哇呕吐,令人忍俊不禁。

小女林相如回忆,父亲“整个吸烟斗的过程,从用铁丝清除烟斗里的烟油,把烟草轻轻地装进去,到用打火机点火使它慢慢地燃烧,都有技术。”烟斗玩到佳境,就不只是感官愉悦了,而是成了一种仪式。

林语堂有三个女儿,自从女儿们出生后,他就和女儿们一起管廖翠凤叫“妈”。有时候他从书房里出来,看到女儿后总是调皮地问道:“妈在那里?”廖翠凤也把他当小孩,指使他干一些家务,或者纠正他的“调皮”行径。有时候,他嫌妻子管得太多了,就说:“你不要管了,我以为我早就小学毕业了。”这时,廖翠凤便不说话,只是看着他微笑。

林语堂不爱干家务,妻子廖翠凤便硬性给他“派任务”,打发他到厨房洗碗,但他总是笨手拙脚,不是打碎了盘子,就是摔坏了碗。廖翠凤听到厨房里“大动干戈”,心疼得不得了,觉得叫他洗碗实在不划算,就不让他干了。这时候,林语堂得意极了,总是捏捏妻子的鼻子,廖翠凤也就跟着笑了起来。不过,她又不免怀疑:“损坏了碗盘还这样开心,不会是为了免于家务,故意的吧?”

林语堂生活在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,不少文人抛弃了发妻,另结新欢。他的朋友郁达夫、鲁迅都属此类,这颇令廖翠凤忧虑,便将自己所想告诉了丈夫。林语堂一听,不由得笑道:“凤啊,你放心,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呢!我要的是贤妻良母,你就是。”

我最喜欢的文青导演伍迪·艾伦说:“被爱跟被爱慕不同,因为一个人可以远远被爱慕,然而要真正爱一个人,最根本的,是要蹲在窗帘后面,和那人待在同一间屋子里。”在他的心中,她早已内化为他唯一的爱人,也是他真正的爱的归宿。

1969年1月9日,是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50周年的金婚纪念日,亲朋好友和铁杆粉丝们特地为他举行了一个纪念活动。在大红蜡烛的光影里,在众人的瞩目下,他送给爱人一件礼物,那是他亲自订做的一副黄金手镯。镯子上镌刻着三个字:“金玉缘”。此外,还镌刻着一首林语堂翻译的詹姆斯的诗歌《老情人》:

同心相牵挂,一缕情依依。

岁月如梭逝,银丝鬓已稀。

幽冥倘异路,仙府应凄凄。

若欲开口笑,除非相见时。

林语堂曾说:“我爱的人高处云端,爱我的人才在身边。”他的一生中曾爱过三个女子,但陪伴他一生的却是父母为他选择的伴侣。也许在梦魂深处,他依旧会想起大山深处的赖柏英。那个乡村少女后来嫁给了一个商人,儿女成群,孙辈绕膝,平稳地度过了平凡人的一生。他也会想起拥有绝代风华的陈锦端,那个迟迟不肯结婚的女子,那个多年以来依旧不能忘情于他的名门闺秀。然而,他们在他的云端,是他笔下的浪漫,是他梦里的华章。

弃掷今何在,当时且自亲。还将旧时意,怜取眼前人。最终给予你快乐、使你获得安慰的,是那个矢志不渝,始终陪伴你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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