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章
更新时间:2026-01-17 09:39:47 字数:7688 作者:青梧

台湾学者江勇振曾说:“谈恋爱,光说不练是意淫,像吴宓,只在日记、书信里演练他对女性的爱;又说又练,像徐志摩,是浸淫,是真恋爱;光练不说,像胡适,是真淫。”此论固然奇,却并非没有道理。历来大哲,若非修道士一类,都喜欢女人,也招女人喜欢。歌德曾说:“永恒之女性,引领我们上升。”

胡适在近现代文化史上的影响之大,毋庸置疑,对其学术的研究早已汗牛充栋,但是关于其情史的研究却不多。历来说“情史”如同聊八卦,有挖掘艳闻之嫌,实则不然。情感与意志往往左右着人的生命轨迹,一个人是现代还是野蛮,只需看他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就知道了。

“情圣”的结发之妻和红粉知己

胡适是典型的“情圣”,洛维茨就曾说胡适是她的卡萨诺瓦。卡萨诺瓦便是18世纪欧洲的情圣。胡适对女性有持久的杀伤力,然而女性对他而言,毋宁说是情感需求,不妨说是智慧的需求。他在1927年4月10日写给情人韦莲司的一封信中说:

我在天津,在搭火车回北京前还有几小时,我就进了一个旅馆,要了一个房间,准备写点东西。服务员带上房门出去以后,虽然街上的市声和车声从窗中涌入,但我却突然地感到一种奇特的寂寞,这时我才意识到:其实我一向很寂寞,我只是用不断忙碌的工作来麻醉自己,忘掉寂寞……你也许不能全然了解,生活和工作在一个没有高手也没有对手的社会里——一个全是侏儒的社会——是如何地危险!每一个人,包括你的敌人,都盲目地崇拜你。既没有人指导你,也没有人启发你。胜败必须一人承担。

胡适一生最爱交朋友,他的朋友上至各国政要,下至贩夫走卒,就连北平街头拉洋车的车夫也敢说“我的朋友胡适”,某种意义上,这就是在寻找“高手”。金庸武侠小说中的独孤求败一剑纵横天下,孜孜于寻找能与他一决高下的对手,本质上是在寻找知音。

对普通人而言,所谓爱情不过是柴米油盐的另一种表达,只要彼此不反感,就能搭伙过日子,但对于胡适这样的“高手”,却不然。杜拉斯说:“爱之于我,不是一蔬一饭,不是肌肤之亲,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。”胡适渴望“高手”,所谓高手,就是两人要势均力敌,但现实生活往往差强人意。

早在十二岁的时候,他的母亲就为他做主,订了一门婚事。那是一个比他大一岁的裹着小脚的农村姑娘,她的名字叫江冬秀——她将与他共度一生。就像鲁迅的妻子朱安、张恨水的妻子徐大毛一样,这是他们“母亲的礼物”(鲁迅语)。

1904年,胡适与江冬秀订婚后,便赴上海读书。四年之后,江家要求胡适与江冬秀完婚,并请术士择了黄道吉日。其时,在中国公学读书的胡适早已思想大变,并且对这桩婚事十分不满。为了躲避结婚,十六岁的胡适一再推诿,并列举了种种理由,其中一条就是毕业在望,回家完婚会影响学业。

在写给母亲的一封信中,他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地说:“大人素知儿不甘居人下,奈何欲儿以此儿女之私使抑儿使居人后乎?”这句话虽能打动母亲,但拗不过江家不断催逼,何况已经择了吉日。胡适对术士之流极其厌恶,他在给母亲的信中说:“大人又何必因此极可杀、极可烹、鸡狗不如之愚人蠢虫瞎子之一言,而以极不愿意、极办不到之事,强迫大人所生所爱之儿子耶?”他一连用了四个“极”字,表达了对婚期的切齿痛恨,简直恨不能把“择婚”的术士千刀万剐,扔进锅里煮了。

当然,以胡适的个性,他不会硬碰硬地与家族对着干,而是退而求其次,希望尽可能地延迟婚期。他在给母亲的信中保证:“男此次辞婚,并非故意忤逆。实则男断不敢不娶妻,以慰大人之期望。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出洋,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,不来归娶。”这也许只是一种搪塞,却无意中成了一个誓言。

在1909年的一封家信中,胡适向母亲询问未婚妻江冬秀的识字情况,他在信中说:“实则儿如果欲儿媳读书识字,则他年闺房之中,又未尝不可为执经问字之地,以伉俪而兼师友,又何尝不是一种乐趣?”这封信透露的另一个信息是,胡适仍旧把婚姻寄托在精神对等上,他憧憬的婚姻生活是“伉俪而兼师友”。很显然,他的期望过高了。

1910年,胡适考取了康奈尔大学,在美国留学长达七年时间。在这里他结识了终身女友韦莲司。大约在1915年的时候,两人的恋爱发展到了“一日不见如隔三秋”的程度,尤其是当年十10月胡适离开韦莲司的家乡绮色佳(伊萨卡)到哥伦比亚大学研究所(位于纽约)念书时,连续写了多封信给韦莲司,其中的一封信中说:“我和你分开已经十天了,在短短的十天里,我有两个晚上梦见了你。”

然而,这一边胡适与韦莲司的感情发展如同蜜里调油,那一边母亲却催着叫他回国完婚。胡母写信说:“外间有一种传说,皆言尔已行别婚。尔岳母心虽不信,然无奈疾病缠绵……诚恐一朝莫测,双目不瞑。”这封信,简直就是鲁迅留学日本时,鲁迅母亲听人说鲁迅在日本结婚传言的翻版。胡适一方面抛出早年用过的“学业为最大”的理由,另一方面痛斥“已行别婚”是无稽之谈,末了他说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国。

从1905年胡母催儿子回国始,胡适虽然在信中一再表达了回国的意思,然而春秋更替,行期却一推再推,直到1917年10月他才回到上海,最终他接受了母亲为他选择的妻子。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周质平先生是著名的胡适研究专家,他在谈及胡适为何接受这桩婚事时说,是因为他(胡适)不忍伤害两个女人——他母亲和江冬秀的心。

那么,胡适和韦莲司怎么办呢?台湾研究者江勇振认为,胡适在美留学时与韦莲司虽然有情,却未恋。胡适曾将自己和未婚妻的故事讲给韦莲司听,并告诉了她自己的婚事。韦莲司对胡适来说,似乎仅仅只是一个知心朋友,但当胡适离美回国成婚时,她感到了深深的失落。这时候她才意识到,自己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来自东方的儒雅男子。

胡适在美国时,曾经与助教博格特谈论过婚姻家庭,二人得出的一致结论是:世间难得有思想上相匹敌的夫妻。他在一篇日记中表达了相似的观点,他说:“智识上之伴侣,不可得之家庭,犹可得之于友朋。”也许正是因为在夫妻感情上不够协调,所以他便在朋友中间寻求思想层次的共鸣,而历史赋予了他这个机会。

我最恨的是平凡,是中庸

回国后,他在北京大学担任教授,结识了创办《新青年》的陈独秀,还有钱玄同、鲁迅、刘半农等一帮人。他们几乎每天都通信,有时候一个人有了想法,写出的信往往传给四五个人看,甚至很快刊登在媒体上。最忙的时候,他一天要接待好几拨人,往往到凌晨还在写文章。当他的文章《文学改良刍议》刊登在《新青年》上时,立刻成了一份纲领性的文件,指明了文化发展的新方向。这时候的胡适,成了当之无愧的新文化运动领袖。从现存的胡适写给陈、钱、鲁、刘等人的信件中,我们可以看到一种“胡适式”的激情,文字冷静、细密,通畅明白,蓬勃着一股雄心与力量。那种敢于担当的胸怀,改造当下社会的实践行为都令人为之钦膺。终其一生,他都保持着这种知识分子的社会担当。

胡适是一个精力极其充沛的人,同时又是易于耽溺的人。他深知这种激情的缺点,也知道如何把激情利用好,这样缺点就会成为他的优点。年轻时候的他,曾经迷恋上海的浮华,逛过窑子,也参与赌博。成名之后,他曾沉溺于做诗,痴迷于书,热衷于社会交际,就是交朋友——也可以看作另外一种耽溺。

由于兴趣广,所以导致精力分散,往往这一件事没有做完,又赶着做下一件事。他最有影响力的作品《中国哲学史大纲》《白话文学史》都只完成了上半部,以至于被黄侃嘲讽为“著作监”。尽管他一再自许在有生之年要完成这两部书,但至死也未能如愿。做研究的时候,他往往发现了另一种有趣的书,就放不下来,从而影响了正在进行的研究。因此,为了免于精力分散,他一再告诫自己要集中精力做完手头的研究,再产生新的兴趣。

对于自己的耽溺,胡适是有深刻认识的,他在1921年8月26日的日记中写道:

我受感情和想象的冲动大于受伦理的影响。此是外人不易知道的,因为我行的事、做的文章,表面上都像是偏重理性知识方面的,其实我自己知道很不如此。我是一个富于感情和想象力的人,但我不屑表示我的感情,又颇使想象力略成系统……我虽可以过规矩的生活,虽不喜欢那种放浪形骸的生活,虽平时偏向庄重的生活,但我能放肆我自己,有时也能做得很放浪形骸。这一层也很真,但外人很少知道的。我没有嗜好则已,若有嗜好,必然沉溺很深。我自知可以大好色,可以大赌。我对于那种比较严重的生活,如做书读诗,也容易成嗜好,大概也是因为我有这个容易沉溺的弱点,有时我自己觉得也是一点长处。我最恨的是平凡,是中庸。

胡适在“兴趣”方面的沉溺,其实也反映在情感上。包括早期留学美国时,写给未婚妻江冬秀的情诗,也是一种情感上的沉溺。大字不识一筐的江冬秀能够把他信中的字认全已属不错,就别说理解胡适诗歌中的浪漫意境了,但这并不影响胡适在情感世界的驰骋。婚后,他很快就从想象的迷梦中醒来,发生了婚外恋情。在他的情人中,既有性情刚烈的曹诚英,也有宽和理智的韦莲司,还有浪漫聪明的洛维茨……无一例外,他所喜欢的女性都是“智慧系”的。在他的眼里,知识女性是一首诗,是可以吟咏、回味的。他最忙的时候是在北大执教时,他的桌案上往往放着几十种书,书里夹满了写有批注的卡片,桌案的另一边则堆满了需要回复的信函,有的信上编了号,有的信函则回复了一半。就是在这种情况下,他仍旧给远在美国的韦莲司写信,向她报告自己的情况。

1922年,精力过度透支的胡适疑似得了心脏病,他向学校请假疗养,之后到杭州去养病,住进了南高峰的烟霞洞,陪伴者中有一个小他10岁的女性——曹诚英。

万千心事寄无门

她,曾是他婚礼上的伴娘。而今,她成为他感情世界中最闪亮的星星。

曹诚英在眉眼上,颇似时下当红的韩国影星秋瓷炫,一双杏眼脉脉含情,少时受过良好的文学训练,又思想进步,既满足了胡适“红袖添香夜读书”的闺中梦,思想的步调又能保持一致。当胡适到杭州养病时,时在杭州女子师范学院读书的曹氏立刻来作陪。

曹诚英是胡适三嫂的胞妹,很可能少时他们即见过,但他们真正的相识是在1917年胡适的婚礼上,她当时是江冬秀的伴娘。之后胡适在北大教书,爱作诗的她便时常给胡适写信,此时的她,对胡适是仰慕的。但旧式的锁链没放过任何一个人,曹诚英被父母包办嫁给了一个名叫胡冠英的男子,婚后三年未孕,胡家居然准备为胡冠英纳妾。受过新式教育的曹诚英大怒,一气之下离了婚。之后,二哥曹胜之资助,她才得以到杭州念书。

胡适到杭州养病,正值曹诚英放暑假。他们相携畅游西湖、登翁家山、过龙井寺,赏月、品茶,在烟霞洞里过起了神仙般的日子。胡适称这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。《胡适日记》中存留了大量记录,可以略摘几条:

9月12日,晚上与佩声(曹诚英,字佩声)下棋。

9月13日,下午与佩声出门看桂花,过翁家山,山中桂花盛开,香气迎人。我们在一个地方喝茶、下棋,讲了一个莫泊桑的故事,到四点半,从原路回烟霞洞。

9月14日,同佩声到山上,坐一亭中讲莫泊桑小说《遗产》给她听。上午、下午都在此。

9月19日,与佩声出门,坐树下石上,我和佩声下棋。

9月21日,早晨与娟(曹诚英乳名)同看《侠隐记》第二十二回“阿托士夜遇丽人”一段故事,我说这个故事也可以演为一首纪事诗。后来娟遂催促我把这诗写成。

9月27日,傍晚与娟同下山,住湖滨旅馆。

胡适是一个十分爱惜羽毛的人,有“考据癖”的他深知自己的日记将来会被人当作“史料”,因而这一段日记显然经过了“处理”,只记录交往而不谈情。但我们从中仍然可以发现,他对知音的渴望。他所渴求的爱情,首先是建立在智、识上的。他和曹诚英能够谈莫泊桑,能够谈大仲马,能够就散文与诗歌的翻译进行探讨,并从中找到趣味所在,而江冬秀显然不能。所以,对他而言,曹诚英不只是情人,首先是知音。

胡适与曹诚英在杭州的情事,自然瞒不过其妻江冬秀,遂闹了个鸡飞狗跳。胡适提出离婚,江冬秀便刀杖相加。秀才遇到兵,有理说不清,何况胡适无理。1934年,曹诚英赴美留学,就读的正是胡适的母校康奈尔大学,胡适还委托韦莲司代为照顾这位“小表妹”。曹诚英很可能向韦莲司倾吐了自己对胡适的爱,韦莲司这才发现自己并非胡适唯一的红颜知己。不过胡适是一位“忙人”,当曹诚英1937年学成归国后,胡适已被任命为驻美大使离开了中国,随着境遇的变化,他已经不可能再与曹诚英有过多接触。

1943年,曹诚英托人带给胡适三首词:

虞美人

鱼沉雁断经久时,未悉平安否?万千心事寄无门,此去若能相见说他听。朱颜青鬓都消改,惟剩痴情在。廿年孤苦月华知,一似栖霞楼外数星时。

女冠子·唤娟娟

三天两夜,梦里曾经相见。似当年,风趣毫无损,心情亦旧然。不知离别旧,甘苦不相连。犹向天边月,唤娟娟。

临江仙·昔娟娟

阔别重洋天样远,音书断绝三年,梦魂无赖苦缠绵。芳踪何处是?羞探问人前。身体康健否?起居谁解相怜?归期何事旧迟延。也知人已老,无复昔娟娟。

娟娟,是胡适对她的昵称。二十年后,曹诚英依然记得当年他们一起在栖霞楼数星、赏月的情景。

有多脱俗,就有多世俗

我们回头再来说韦莲司。除了特别时期之外,在五十年的岁月中,她与胡适之间的联系从未中断。胡适一生中的红颜知己当在十数以上,但是始终未断联系的唯此一人。这是因为,韦莲司是唯一能够在精神上和他势均力敌的人。他对韦莲司的感情不只是爱,还有慕。如果说爱是水,那么慕就是酒。1914年,胡适在美国读书期间,曾与韦莲司出去郊游过,他们沿着湖滨散步,谈了三个多小时。胡适在当天的日记中说:“以且行且谈,故不觉日之晚也”。韦莲司喜爱艺术,以油画见长,和大多数艺术家一样不修边幅、衣饰马虎。有一次,她居然将头发剪得只有二寸余,对此胡适称之为“狂”,不过他借约翰密尔的话说,这种狂是一种美德。

胡适一生中,给韦莲司写了大量书信,其中包含相当数量的诗作,但因“爱惜羽毛”之故,其文集中收录的诗作都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地加上一些小序,把诗歌的指向弄模糊,企图误导读者(实际上也产生了这种效果)。还是诗人徐志摩看得明白,他一针见血地说:“凡适之诗前有序后有跋者,皆可疑,皆将来本传索隐资料。”

前文说过,胡适从美国学成归国后,一直与韦莲司保持着联系,二人之间虽有情感上的碰撞,但似乎一直停留在“形而上”的层面。在之后的十年中,也曾有人向韦莲司求婚,但却被其所拒。在分别的日子里,二人虽然不曾见面,但书信往复,早已结为一体。

1927年,盛名如日中天的胡适访问美国,此次行程十分短促,但韦莲司毫不犹豫地吐露了自己的深情。离别后,胡适在给韦莲司的一张明信片上说:“这张明信片到达绮色佳时,我已到了太平洋岸。然而整个大陆也阻挡不了我对绮色佳的魂牵梦萦。”1933年9月初,胡适再一次访问美国,尽管日程十分忙碌,但胡适仍然忙里偷闲地去拜访韦莲司。这一次情感的洪水冲破了堤坝,他们达到了真正的灵肉合一。韦莲司在一封信中说:

你塑造了一个幻象中的女子——亲爱的适,让我们继续穿着这身正式的外衣吧,否则你所喜爱的这个幻象中的女子就会死去。我是如此平凡的一个凡人,一旦你整个了解我的时候,失望会让你伤心的,而在你我之间具有重大意义的激励和启发也将随之死去。(这是1927年韦莲司给胡适的一封信中谈及的,此处当为引用,以说明下文中真实的自己。)

(现在)这件正式的外衣已经褪到地板上了——你已经全然地了解了我,胡适——你是不是更喜欢那个幻象中的女子呢?她也许很美妙,但她毕竟是我,那个胸部扁平而又不善于持家的我,那个头脑不清而又不得体的我,是这个我触摸到了你的身体和眼睛。我简直不能相信,你竟爱上了这么一个可怜的东西,然而,你的爱却裹住了我。

毫无疑问,胡适是一个极欲的人,然而他又能把自己的情感处理在一个理性的框架内。在精神上,胡适是一个受过现代思想洗礼的人,然而在表达上,胡适是一个非常传统的人。我们能够从胡适的诗歌中看到他的爱情表达,但在书信中这种表达却并不明确。

对他而言,爱情是诗,是一种独特的意向。

周质平是海外研究胡适成就最高的学者之一,在他整理的胡适写给韦莲司的书信集《不思量自难忘》中,笔者发现胡的信中“抒情”的成分并不多,文字间一如既往地带着强烈的新文化传统,用语十分简单,措辞明确,大部分信件是“事务性”的。他给韦莲司的信,似乎不是在表达爱,而是在探讨、在垂询、在祈盼一种同等力量的回应。似乎无一字谈情,却字字有情。

胡适离开绮色佳是9月12日,次日他就收到了韦莲司的信:

我整好了我们那个小得可怜的床,我坐在东边向阳的这个窗前……我想要告诉你的都是一些琐事。昨晚我要睡哪个床都觉得很难。我有意地从你的房间走到我的房间。最后,我总不能老靠着门柱子站着啊,我把你床上那条粗重的被子,拿到我的床上。装满了热水瓶就钻进了被子里。让人不解的是,最难堪的时间是早上近六点的时候。

我想念你的身体,我更想念你在此的点点滴滴。我中有你,这个我,渴望着你中有我……你把我评价得过高了—虽然我们有平等理性的对话,但我找不到自己有任何内涵,可以和你相提并论……

无论在精神上多么强大,韦莲司毕竟是一个女人。就像曹诚英一样,韦莲司必须面对胡适的夫人江冬秀的存在,然而她也深知胡适的个性,这个“怕太太协会”的会员是不可能离婚的。既然不能全部得到,做一个精神上的伴侣何妨?她曾对胡适说:“在我一生之中,有一种苦行僧的倾向,对于我自己非常渴望的东西,我宁可全部放弃,也不愿意仅取其中的一小部分。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幼稚,疏于自制的能力,或者是不文明的?”客观地说,这个说法是极其矛盾的,韦莲司得到的恰恰是胡适的一部分。不过,感情就是如此,不受理性的制约,也没有任何现成的东西可参照,只能按照自己的那条路来走。

也许,这就是宿命。也许,这只是个性使然。

1933年9月24日,胡适再次去绮色佳拜访韦莲司,尽管这次他们只相处了十几个小时,却度过了一个美好的月夜。多年以后,胡适仍旧对这一晚的月色念念不忘,而韦莲司则在次日的信中说:

胡适,我爱你!我不喜欢悄悄地这么说,我怎么能以此为荣呢?我是个很卑微的人,你应该爱我……要是我们真能完全生活在一起,我们会像两条溪流,奔赴同一山谷。

尽管,她知道他们不可能在一起,她依旧这么说。

笔者没有找到一本专门的胡适和韦莲司的通信集,如果有一本包含二人往来信件的书籍,如鲁迅与许广平的《两地书》一般,你来我往,则对二人的内心世界会有更加全面和细微的探查。虽然不能从资料的完整性上“还原”二人书信构建的心理世界,但搜集不同资料,我们仍然能够从韦莲司的信中看到一个更加真实的胡适、一个不同的胡适。

谦谦君子,温润如玉。这是大部分人对胡适的认识,现实中的胡适确实如此。然而,一个人在限定的框架内生活得越久,企图冲破这种框架的心理张力就越强。胡适与江冬秀这对夫妻也会因龃龉而吵架,胡适也会暴露出世俗男女不堪的一面,然而,这仍旧不是他的全部。

一个人敢于毫无保留地,把自己的弱点暴露给另一个人,敢于将自己的真面目示人,除了那个人给他安全感之外,还在于那个人能够给他理解。在韦莲司身边,胡适一方面获得了知识与见识上的高度,另一方面又能够脱下“绅士”的外衣,恣意流露活脱脱的人的一面。韦莲司认为,胡适是一个在感情上容易放纵、容易丧失理性,陷入冲动的人。这和大多数人所了解的胡适完全不一样,然而那可能才是真正的胡适。

究竟谁才是最爱你的人,究竟谁才是你的最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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